尊敬的王区长:你好!我是西峰安居工程的一名住户,安居工程住宅二期(19号楼至36号楼)的土地在国土局显示为贷款抵押未解押,致使我们的房子交易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经我们了解,开发商庆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6日至2005年3月16日在庆阳农行营业部肖金营业所用安居工程二期的土地抵押贷款519万元。经和庆阳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老板联系,田老板表示:振兴房地产公司2007年以前是住建部门下属单位,属于国办企业,当时办理贷款振兴房地产公司不知情,应该是政府以振兴房地产公司名义贷的款,2007年以后振兴房地产公司才改制成私营企业,在农行贷的款519万政府肯定还了,否则银行会催交欠款,在土地局显示的土地未解押情况他不知情,让我们到住建局和北街办事处查相关资料。经和农行肖金营业所联系,肖金营业所让我们到西峰区农行查询贷款及还款相关资料。经和土地局联系,土地局工作人员说需要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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