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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马卫华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1-25 09:13:36 来源: 作者: 编辑:赵暖星 点击:

区政府发〔201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马卫华同志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俊英同志任区统计局总经济师,免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承谕同志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建华同志任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治办主任,免去区路政大队副队长职务;

周晓东同志任区应急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效春同志任区“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相军同志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琪磊同志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  恪同志任彭原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晓虎同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田生满同志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晓梅同志区公证处副主任职务;

周  芳同志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职务;

董姝华同志区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