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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峰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2018-05-28 10:26:51 来源:区教体局 作者: 编辑:王小平 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央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落实依法治教总要求,推进西峰城区小学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稳步推进2018年秋季西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特此公告: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西峰城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流动人口子女“两为主”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招生、免试招生、划片招生,规范招生,促进城区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

(二)相对就近。按照片区范围、招生计划实施招生,确保常住人口子女按片区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相对就近入学。

(三)阳光公开。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确保招生公平。

三、招生对象

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出生时间为准);残疾儿童可推迟一年入学。

四、招生指标

城区15所小学(含团结小学育才路分校)以及城郊5所小学拟招133个教学班。

(一)城区15所小学

东方红小学:8个 市实验小学:4个

庆化学校:8个 团结小学:8个

团结小学育才路分校:2个

向阳小学:9个 南街小学:8个

新建小学:12个 回民小学:8个

北街实验学校:10个 黄官寨实验学校:4个

地庄小学:6个 刘岭小学:12个

周岭小学:12个 后官寨小学:6个

(二)城郊5所小学

司官寨小学:4个 王岭小学:2个

八里庙小学:2个 北门小学:4个

郭堡小学:4个

五、印证资料

(一)常住人口子女提供监护人及本人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西峰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明。

(二)非西峰户籍流动人口子女与西峰非城区户籍流动人口子女,提供监护人及本人原籍户口本、《西峰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预防接种证明。

六、招生程序

(一)摸底统计制定学校招生方案(5月26日-6月19日)

6月15日前,由招生小学根据招生片区,与片区户籍管理部门、街道社区、辖区幼儿园等部门联动,摸排出201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基本信息。组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制定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二)根据片区范围填报入学志愿(6月21日-8月8日)

拟入学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关注《西峰网》(http://www.gsxf.gov.cn/)或西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西峰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根据招生片区范围填报一个志愿;流动人口子女监护人关注《西峰网》(http://www.gsxf.gov.cn/)或西峰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西峰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现住址片区内学校,城区15所小学和5所城郊小学均可以填报为一志愿学校。填报第二志愿的学校有12所:北街实验学校、黄官寨实验学校、回民小学、地庄小学、后官寨小学、周岭小学、司官寨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刘岭小学、八里庙小学。填报调剂派位的学校有:后官寨小学、周岭小学、刘岭小学、司官寨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八里庙小学或乡镇小学。不具备下载条件的拟入学人员,到附近小学门卫处领取《入学申请表》。

(三)学校自主分段分批招生入学(8月1日-23日)

由公安、房产、教体、纪检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监督、指导回民小学、南街小学、向阳小学、新建小学、团结小学、东方红小学、实验小学、庆化学校等8所城区中心小学开展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区教体局监督、指导其余小学秋季招生。各招生小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常住人口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次序招生,按照学校《招生方案》,开展审核、登记、招生工作。

1.常住人口子女入学招生(8月1日-2日)

常住人口子女监护人按要求提供印证资料,由所报小学审查、登记。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如下先后顺序分批登记:(1)户口、住址均在片区内的;(2)户籍在片区内的;(3)房产证在片区内的;(4)购房合同在片区内的。常住人口子女招满计划的,不再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

2.招生学校公布空缺学位(8月8日)

根据城区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空缺学位,由各招生学校在8月8日公布各自学校空缺学位数,流动人口子女再次确认填报的第一、第二志愿。

3.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预登记(8月9日-11日)

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印证资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学校编号收取印证资料原件,并进行预登记。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直接在《西峰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申请表》中准确详实填写“现居住地家庭住址”“暂住地登记备案时间”。暂住信息内容(现居住地家庭住址和暂住地登记备案时间)由入学登记学校负责到片区派出所集中核对。

4.核对流动人口暂住信息(8月13日-15日)

招生学校组织人员,持拟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表》到相应派出所,核对现居住地点、登记备案居住时间等信息内容,依据居住时间长短、学位空缺情况进行预录取。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上,坚持监护人与就学人员在同一户口簿的前提下,以公安户籍部门备案登记实际居住地为准,按暂住备案时间长短(备案时间指公安机关网上自动生成的操作时间,非人为填写的时间),确定流动人口子女招生顺序,空缺学位招满为止。

5.审核流动人口子女拟入学信息和派位(8月16日-18日)

流动人口子女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第二志愿派位或调剂。第二志愿学校结合常住人口子女招生和流动人口子女第一志愿招生之后学位空缺情况,再次对流动人口子女第二志愿派位或调剂入学人员进行二次排序。第二志愿学校接受派位或调剂入学招生时,仍然坚持在监护人与就学人员在同一户口簿的前提下,按公安户籍部门暂住备案时间长短,确定派位招生顺序,空缺学位招满为止。流动人口子女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派位到有空缺学位的后官寨小学、周岭小学、刘岭小学、司官寨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八里庙小学或乡镇小学入学。

6.公布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入学名单(8月20日)

根据流动人口子女招生花名册,由第一志愿学校短信通知招生录取学生,并张榜公示流动人口子女招生名单;根据派位入学花名册,由第二志愿学校短信通知二志愿派位招生录取学生,并张榜公示派位入学招生名单。第一、第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由调剂派位学校:后官寨小学、周岭小学、刘岭小学、司官寨小学、王岭小学、北门小学、郭堡小学、八里庙小学或乡镇小学短信通知,并张榜公示调剂派位招生名单。

7.二志愿调剂派位登记(8月21日)

拟入学学生根据短信通知,及学校张榜公示结果,到相应学校进行登记。符合流动人口城区入学条件、不接受二志愿派位或调剂结果的流动人口子女建议回原籍就读,并到二志愿派位学校领取印证资料原件。被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开学报到后在就读学校领取印证资料原件。未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流动人口子女不予录取,建议领取印证资料,回原籍就读。

(四)其他入学情况

烈军属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特殊优抚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按教育优待政策入学。本校教师子女可视为片区内常住人口入学。

(五)按审核花名册发放通知书(8月23日)

各招生小学根据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备案花名册向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统一报到注册完成学籍建档(8月25日-9月15日)

各招生小学依据录取通知书、招生花名册,在8月25日组织新生报到注册、正常开学。9月15日前,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学籍,违规招生、超指标招生、跨片招生的不予建档。

七、本公告由西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图.jpg

附件:城区小学招生套表.xls

附件:城区小学入学流程图.docx


西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8日